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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资质潜规则,停!
作者: 时间:2011-07-01
环评资质是对环评单位水平和资格的一种认定,尤其是甲级证书,意味着这个单位至少具有10个以上环评工程师,足以保证所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但是有报道称,如今在一些环评单位,环评资质被当成“摇钱树”,有偿借用进行非法牟利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取得环评资质的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环评公司只是在报告书上附上资质证明和相关环评师的签名,往往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情。


  读到上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想到了狐假虎威的寓言。在环评潜规则中,借用资质的一方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在狐假虎威的寓言中,老虎是不知情的,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然而,在环评资质潜规则中,老虎(环评机构)不仅知情,而且是授权狐狸打着自己的旗号。借用方“能量”颇大,可以带来相当的业务量和可观的经济利益。正是因为看中这一点,一些环评机构将他们热情地迎进门,并为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使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以“挂靠”等名义轻松地绕过了资质这道高门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既能以甲级资质,又能以乙级资质提供服务,狐假虎威,“狐狸”和“老虎”实现了“共赢”。


  按照相关规定,新、扩、改、迁的建设项目均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均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而且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环境影响评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不欠新账的重要关口,是落实环境综合管理职责的重要体现。然而,环评资质被当作“摇钱树”非法牟利,加大了环境风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了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损害法律尊严,毒化社会空气,后果不可谓不严重。


  环评资质潜规则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环评机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存在见义忘利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对环评报告书的审核缺位,对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日常监督力度不足。


  消除环评资质潜规则,必须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环评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日常监督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运作机制。这方面,浙江省平湖市的经验值得借鉴。为了规范环评行为,加强环评监管,平湖市环保局制定了《环评机构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从环评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环评质量等方面,对环评机构实施“月考”,对拒不改正、出现两次以上严重失误,或一年中出现6次以上考核得分最低情况的环评机构,给予摘牌处理,令其退出市场。通过实施上述举措,有效保证了环评报告的质量。各地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动脑筋,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环评机构日常考核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考核目标,形成优胜劣汰的常态机制。


  消除环评资质潜规则,必须严格执法。要不断加大对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后,穷追不舍,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并对存非分之想的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产生强大的事前震慑力。同时,还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让环评资质潜规则人人喊打,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