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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有机食品监测技术规范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087-2008
加入时间:2009-1-5 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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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目次 I
前言 V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要求 2
4.1 土壤监测 3
4.2 水质监测 4
4.3 环境空气监测 7
4.4 加工用水、外排废水的监测 9
4.5 产地产品质量的监测 10
4.6 终产品的质量监测 13
5 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6
5.1 对实验室及实验人员的要求 17
5.2 仪器管理与定期检定 17
5.3 分析方法的选用和验证 17
5.4 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17
5.5 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 19
5.6 质量保证管理 19
6 数据处理与监测报告的形成 19
6.1 数据处理中的质量控制 19
6.2 分析结果的表示方法 19
6.3 分析结果的统计要求 19
6.4 监测报告的形成 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有机食品环境质量监测各种现场采样记录表 2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有机食品监测报告(封面) 23
前 言
本标准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有机食品协会、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沿东、刘伟、戴金平、金丽莎、李晓晶、耿明、解军、周波。
下载地址:山东省有机食品监测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