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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作者: 时间:2010-04-19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GB15581-95代替GB8978-88    烧碱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 1996-07-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以氢气、氯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等产品)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

2 引用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897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一二乙基一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3 术语

3.1 烧碱工业废水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所排放的废水。

3.1.1 水银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

3.1.2 隔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为原料采用隔膜电解霜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打网水、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1.2.1 打网水

本标准所指打网水是清洗隔膜电解槽及修槽冲洗废水。

3.1.3 离子交换膜烧碱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离子交换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2 聚氯乙烯工业废水

指以氯气、氢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水。

3.2.1 电石法

指以电石、氯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电石废水和聚氯乙烯废水。

3.2.1.1 电石废水

指以电石为原料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排放的电石渣浆(液)和废水。

3.2.2 乙烯氧氯化法

指以氯气、乙烯、氧气为原料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

4 技术内容

4.1 企业类型

按产品加工类别分为:烧碱企业、聚氯乙烯企业。

4.1.1 烧碱按生产工艺分为: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4.1.2 聚氯乙烯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电石法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

4.2 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淡 域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放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排放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二类海域,根本上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4.3.1 198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1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2执行。

4.3.2 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3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4执行。

4.3.3 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5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6执行。

4.3.4 应根据建设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书(表)的批准日期分别按第4.3.1、4.3.2和4.3.3条规定确定标准执行年限;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企业,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准日期确定标准的执行年限。

4.4 其他规定

4.4.1 烧碱废水中不允许排入盐泥水。

4.4.2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匀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

4.4.3 若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为非单一产品废水排放,或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与其他废(如生活污水及其他排水)矿,则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则必须在各车间排放口测定。

4.4.4 污泥、固体废物及废液应合理处置。

表1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5

-

10

100

2

6~9

二级

0.05

-

10

150

三级

0.05

-

10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

50

35

100

7

二级

-

70

35

200

三级

-

70

35

300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一级

-

-

10

100

2

二级

-

-

10

200

三级

-

-

10

300

表2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

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

废水

一级

-

-

-

-

100

1

8

6~9

二级

-

-

-

-

250

2

三级

-

-

-

-

400

2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0.05

-

150

60

100

-

5

二级

0.05

-

200

80

250

-

三级

0.05

-

500

300

400

-

乙烯

氧氯

化法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

5

100

30

100

-

7

二级

-

10

150

60

200

-

三级

-

10

500

300

400

-

表3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05

-

5

70

1.5

6~9

二级

0.005

-

5

150

三级

0.005

-

5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

50

35

70

7

二级

-

50

35

150

三级

-

70

35

300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一级

-

-

5

70

1.5

二级

-

-

5

150

三级

-

-

5

300

表4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

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

废水

一级

-

-

-

-

70

1

8

6~9

二级

-

-

-

-

200

1

三级

-

-

-

-

400

2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0.03

2

100

60

70

-

4

二级

0.03

5

150

80

200

-

三级

0.03

5

500

250

400

-

乙烯

氧氯

化法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

2

80

30

70

-

5

二级

-

2

100

60

150

-

三级

-

5

500

250

350

-

表5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20

70

5

6~9

二级

50

20

150

三级

70

20

300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一级

-

2

70

1.5

二级

-

2

100

三级

-

2

300

表6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项目

生产方法 级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

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

废水

一级

-

-

-

-

70

1

5

6~9

二级

-

-

-

-

200

1

三级

-

-

-

-

400

2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0.005

2

100

30

70

-

4

二级

0.005

2

150

60

150

-

三级

0.005

2

500

250

250

-

乙烯

氧氯

化法

聚氯

乙烯

废水

一级

-

2

80

30

70

-

5

二级

-

2

100

60

150

-

三级

-

2

500

250

250

-

汞、石棉、活性氯、氯乙烯应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在厂排放口采样,所有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排放口标志。

5.2 采样频率

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5.3 产量的统计

企业的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4 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7

表7 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

3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盐法

GB11914

4

硫化物

对氨基二四基苯胺比色法1)

5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68

GB7469

6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8

7

活性氯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光度法

GB11897

GB11898

8

氯乙烯

气相色谱法2)

9

石棉

重量法3)

GB11901

注:

1)暂采用《水和废监测分析方法》,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2)暂采用附录B规定的顶空气相色谱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3)暂采用重量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混合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方法(补充件)

附录B   水中氯乙烯的测定方法——顶空气相色谱法(补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