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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多个重污染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
作者: 时间:2014-08-29

    环保部最新公布的审批决定显示,多个涉及重污染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包括中海油、中石化、国电电力等“国字头”企业。未获批准的项目数量几乎占到此次公布项目总数量的一半,未获批多是出于引用数据不达标或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等考虑。

    未获批的两个电力建设项目同属“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所谓“上大压小”,即关停小火电机组,代以低能耗的新建电源项目。此次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未通过环评审批,因为项目所在地大连属大气污染严重城市,根据“十二五”期间国家政策,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也就是说,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用区域内其他项目的削减量进行替代,并且削减量应达到新增量的一倍以上。这就要求企业内部淘汰、关闭、或通过削减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内其他现有污染源的排放量实现。环保部称普兰店热电厂项目未提供烟粉尘总量指标倍量替代方案。

    另一“上大压小”未获批项目来自辽宁抚顺热电厂,除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合要求外,未经环保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也是此次环评未获批的重要原因。

    原油工程方面,中石化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工程和中海油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均未获批。环保部给出的原因显示项目建设均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中石化的项目考虑到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和近岸海域环境容量不足,并且公众参与反对意见主要体现为环境质量现状差、担心事故风险等。中海油的原油码头项目因不符合所在区域“养殖、盐业区”的功能定位,以及周边多自然保护区而未批准建设。

    此外,未通过环评的还有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量搬迁工程和乌审旗蒙格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梅林庙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对此,环保部给出数据指标不合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足,以及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较大影响等不予批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