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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青说,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普遍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环保部门加大了环评管理工作力度,结合地方实际,推进环评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控,全面开展规划环评;严格环评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过程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工程治理,督促问题项目整改;自觉接受监督,细化环评廉政建设。推动环评管理工作不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晓青指出,为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环境保护部、监察部开展8省(区)环评审批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最近,两部再次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个检查组深入到8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21个市(区),现场检查了61个建设项目和9个工业园区,深入了解当地环评审批管理等工作情况,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并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从检查的情况看,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环评法实施效果,环评承诺兑现难、环境执法软,一些地区规划环评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要认真剖析,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深入研究,进一步提高环评有效性。一要从环评管理自身查找原因。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严格执法,对涉及监察对象的要移交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严格控制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继续推进环评机构改革,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环评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整体效率。二要从创新管理方法上找突破。认真总结地方环保部门在创新环评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方面的经验,一些地区对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了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备案审查制度,值得深入调研,适时在全国推广。三要从创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记录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强化对项目建设行为主体的动态监管;继续深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环评审批的全过程,采取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制度,形成国家与地方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傅雯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取得的成绩。她说,此次4个检查组执法检查高效务实,工作深入细致。通过检查,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利于督促地方更好地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健康,还有利于强化环评队伍建设。要运用好成果,及时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评有效性,使之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