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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两个码头工程环境监理项目顺利通过试生产批复
作者: 时间:2013-09-14

我院两个码头工程环境监理项目顺利通过试生产批复

2013913,日照市环保局以“日环函〔2013174号” 和“日环函〔2013175号”,同意我院负责环境监理的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2万吨吨级液体散货码头”和“5000吨级液体散货码头”两个工程项目投入试生产。

以上两个工程项目是我院首次开展的码头港口类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承接后,院领导极为重视,选派环境监理部骨干技术人员组成了项目组。项目组首先编制了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审查同意后,依据方案,对工程施工期环境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境风险应急设施配备等进行了现场勘察和确认。在确保工程具备试生产条件后,编制了阶段性环境监理报告,并呈报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市环保局会同岚山环保分局对监理报告进行了审查,对工程实施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做出了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在监理过程中,我院及时向省环保厅、日照市环保局汇报工作进展和计划,监理方案和监理报告的编制质量得到了主管部门和业主的一致认可。下一步,我院将开展以上两个工程的试运营期环境监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自取得省级环境监理资质以来,我院开展的环境监理项目已涉及造纸、电镀、危废集中处置、石化、农药等多个行业。本次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填补了我院在码头港口类工程环境监理领域的空白,丰富了我院环境监理经验,为环境监理工作的提升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环境监理部  张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