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欢迎您!

首页 > 法规标准 > 环保规划及政策 > 环保规划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 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0-04-14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1

 

 

 

 

 

  

  关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征用问题说明

  安徽省六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研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可研报告编制和前期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

  云南省六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研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黄山、安庆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和合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省级评审会议召开

   

  【总局动态】

  关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征用问题说明

  [编者按]:为解决各地在《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建设土地选址难、征地难等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建议,将依据国土资源部最新颁布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第六条规定,拟汇总各地《规划》内建设项目拟需办理的土地利用指标,于上年九月二十五日前提出农用地转用计划建议,经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核准,同时抄送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当年用地计划指标,以使《规划》内建设项目征地不占用地方土地年度使用计划指标。国土资源部对总局所提计划作法作了回复,现将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用地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2005]331号)主要意见刊登如下: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问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规定,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并由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给指标;其他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安排计划指标。因此,《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的具体建设项目,如属于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国家安排;其他项目,占用地方计划指标。

  在每年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环保部门可以将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包括《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的建设项目,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计划建议,国土资源部门将在综合平衡计划时予以充分考虑。

   

   

  【规划实施】

  安徽省六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200551516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安徽省六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安徽省环保局、六安市环保局、项目建设单位、可报告编制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六名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现场参观了位于北京顺义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置设备样机及其运行,观看了有关项目选址的录像资料,听取了可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并就有关内容进行了咨询、交流和讨论。

  六安市地处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北麓,是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较困难,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连续焚烧运行存在一定困难,与会专家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规模确定基本正确,项目选址可行,同意所选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置技术路线,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与会专家针对该项目工艺技术路线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1)考虑到高温蒸汽处置医疗废物的局限性,建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禁止将放射性废物、带压/密闭器具、麻醉性、精神性、细胞毒性药品纳入高温蒸汽处置范围。(2)建议建立统一的收运体系,将高温蒸汽处置技术所不能处理的医疗废物一并收运,定期外运处置。(3)建议落实检修后处理效果待验证期间已处理废物的存放空间。(4)可报告对灭菌工艺论述比较充分,需要针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优化废气和废水等主体处理工艺。

  另外,可报告也存在一定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如:缺乏可阶段地勘资料,导致相关工程量不明;对周转箱清洗消毒环节重要性认识不足,清洗消毒工艺深度不够;总图和公用工程内容设计薄弱;存在投资缺项和单价不合理等现象。

   

  

  报告编制和前期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

  [编者按] 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前期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普遍存在着一些技术上的共性问题,第六期简报总结建设规模上需要注意的6个问题,本期集中讨论总图布置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从各地上报的项目可报告来看,总图布置还普遍存在以下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没有进行初勘和测绘等基础工作。应该在可阶段完成的初勘和测绘没有完成,与此相关的挖/填土石方、挡土墙等工程量不明。缺少竖向设计,没有明确地坪标高,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没有结合实际地形合理确定场区高程布置。对于填埋场设施以及特殊地形地貌,还需地址灾害评价报告,以使选址切实可行。

  二是人流物流设计不合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场内的人流物流图,并提出场内运输组织方案,从便于操作的角度合理布局。一些项目总图设计思想不明确,生产区厂房布置没有按照工艺流程顺流布置,物流不通畅,出现人流物流交叉、逆流等情况。不少项目暂存间和焚烧车间距离较远,不利于操作运行。配电室远离用电负荷集中区域,应考虑处置厂进线位置和用电集中区域,合理确定配电室位置。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和辅助用房应该相邻布置。部分项目没有设置相对独立的人流、物流通道和门卫。应划分相对独立的生产区、生活区。部分项目主厂房周围道路是单向通道,不符合消防要求,应设计环形消防通道。各建筑物间距、标高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应切实调查场外给水、排水、供电等衔接情况,结合场外工程合理布局。

  三是辅助建筑规模过大、过散,占地面积偏大。对于5-10吨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用地宜控制在10亩以内。不少建设项目征地高达50亩,明显偏大。对于确有必要和条件的,应预留土地、在建设初期不征用。项目初期建设用地分散布局于场地四周,也使预留土地难以利用,且增加了污染区的面积。对于主厂房建筑面积,应严格按照主厂房平面布置图进行核算。不少项目绿化率偏高,建筑密度偏低,应严格控制污染区绿化面积。对于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应按照使用办公楼的劳动定员数合理确定。不宜设置过多的贮存设施,一般情况下也可不设独立的医疗废物焚烧飞灰贮存设施,可以与其他贮存设施统筹考虑。

               

   

  上图为某项目总图布置图,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暂存间、冷库、主厂房、清洗消毒间等并没有按工艺流程顺流布置,物流不顺畅,实际操作过程中比较困难;

  (2)没有场内人流物流图示和运输组织方案;

  (3)主厂房周围道路为单向通道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4)此项目用电集中区域为主厂房,而配电室布置在最上方,远离用电集中区域,应在明确进线方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配电室位置;

  (5)该项目拟建规模为5/日,征地面积15亩偏大,由图可以看出,绿化面积偏大,土地闲置过多,布局较为混乱、分散,后期发展余地小;

  (6)总图下方的物流进口缺少门卫室,地磅房可与物流门卫统筹考虑;

  (7)依据5/日焚烧规模,该项目所配备灰渣暂存间偏大,灰渣暂存间可不单设、与其他贮存设施统筹考虑;

  (8)由于缺乏地勘和地形测绘,总图没有依据地形进行平面和竖向布置,挖、填土石方量无法估算,总图实际只是一个示意图,应结合地形图进行合理布局;

  (9)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厂房内无必要;

  (10)垃圾车车库建设必要性不足。

  

  云南省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200551723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云南主持召开了云南省临沧市、文山州、德宏州、保山市、思茅市和大理市等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云南省环保局、云南省发改委、六州市环保局、项目建设单位、可编制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六位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认为各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规模确定基本正确,选址可行,工艺路线选择基本合理。但各项目也存在一定的共性问题,如,没有进行测绘和初勘,工程量估算不准,总图布置不便于实际运行操作,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设置了中转站,用于收集县以下边远乡镇的医疗废物,难以操作;主体工艺设计不够详尽,生产规模与设备规格尺寸不对应,清洗消毒工艺缺项,直接套用生产厂家的技术说明和方案,没有结合实际进行针对性设计,系统性不强;给水排水等公用工程设计不够完善,辅助建筑面积偏大偏多,工程占地面积偏大;投资估算中存在工程单位造价不合理和投资缺项等,总投资偏高。

  目前,各项目可报告正在修改完善过程中。

  

  【各地动态】

  黄山、安庆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和合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省级评审会议召开

  200552829日,安徽省发改委分别组织召开了黄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合肥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等三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省级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省环保局、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和环保局、项目建设单位、可编制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有关专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财务司和规划院也派出专家参加了会议。

  黄山、安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合肥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黄山、安庆两市废处置中心分别处置两市的医疗废物,合肥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要处置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危险废物和合肥市的医疗废物,项目建成后将会改善项目所在地医疗废物处置和安徽全省危险废物处置状况,专家认为项目建设依据充分,项目规模确定基本合理,可报告编制较全面,场址选择基本合理。

  同时专家也对报告修改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1)进一步核实工艺参数设计、设备尺寸,补充热平衡和物料平衡计算,完善并优化尾气处理方案。(2)补充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清洗消毒水的收集和处理措施方案,补充水质水量分析和水平衡图。(3)补充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内容、主要控制参数和反馈方式。(4)建议安庆项目补充场址防洪、水文地质有关资料,建议场址作地质灾害评估,应结合《复核大纲》与国家一系列标准、法律法规要求做进一步的完善河补充。(5)进一步充实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系统。(6)合肥项目缺少主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源的数据。其焚烧规模按20/天偏大,填埋场设计按20年建设计算不合理,应预留土地、分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