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欢迎您!

首页 > 办事指南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从简) - 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技术资料
作者: 时间:2014-03-02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技术资料:

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项目申请报告;

⑵、准确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基本情况资料(工程概况、企业简介、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污染物排放参数等); 

⑶、准确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地理位置、地址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土壤与水土流失、动植物与生态、噪声、社会经济、人口、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人群健康状况、其它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现状资料等);

⑷、提供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执行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批文;

⑸、提供同级发改委(局)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⑹、用水、用电、供汽等证明、污水处理(接收)证明、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⑺、公众参与公告、调查表

环评报告表只提供:(1)、(2)、(5) 项即可。

                                 加专题的报告表除外!

备 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中的相关规定是: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